暂估价和暂列金额的区别

时间:2023-12-09 19:27:02编辑:小杰

两者的区别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概念不同,第二种是使用方式不同。暂列金和暂估价其实是两个非常相似的概念,是工程量清单中暂时不确定的两项费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往往会因为这两种费用扯皮,其本质是因为没有搞懂这两种费用的概念。在工程结算时,施工方会将这两种概念模糊混淆,以此来追求利润提升。审计造价人员如果对这两种概念不确定,内容不清晰,甚至交替使用,将会出现审核结果出错的结果。

两者的概念

1、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2、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使用方式

1、暂列金属于清单价格的组成部分,在总价范围之内,但是不一定属于施工范围,是由建设单位控制暂掌握使用的,有可能是施工方的有可能施工方这部分费用一分都得不到。

2、暂估价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在施工过程中,由发包人(建设单位)重新招标确定清单价格代替暂估价;另一种是在施工过程中,由承包人(施工单位)依照采购合同,经过建设单位,监理确认后的单价来替换暂估价。简单的来说,“暂列金额”不一定是承包人(施工方)的钱,“暂估价”一定是承包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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