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自建制以来,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儋州古称儋耳郡,是海南岛最早建成于汉代的两个郡之一,唐高祖武德五年改郡为州,将儋耳郡改为古称儋耳,南汉时儋州仍唐制,废富罗县,宋熙宁六年降为昌化军,端平二年,改为南宁军,洪武元年为南宁军,仍属广西,寻废军号,复为儋州,仍领三县属广东,三年,以属琼州府,十九年以感恩改属崖州,清初琼府管州三,县十,儋州、崖州、万州,民国均设州为县,又称儋县,1950年海南解放至1992年,儋县建制没有改变,1993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儋县,设立儋州市,2008年7月,海南省委五届三次全会决定,儋州履行地级市权责,儋州被明确定位为西部中心城市,2015年2月1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海南省调整儋州市行政区划,设立地级儋州市,至此,儋州市成为海南第四个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