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时间:2024-04-06 17:56:49编辑:小杰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提出申诉的界限:

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依法具有提出申诉的权利。有些当事人在提出申诉时不冷静,可能会对有关执行机关的人员发生顶撞,只要他未抗拒执行判决、裁定的,就不能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如果是因为原判决失当或者当事人客观上确有困难,致使判决无法执行的,不能对当事人定罪,而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原判决作适当改变。如果由于执行人员执行手续不完备,态度蛮横粗暴等工作错误而导致当事人抵制执行判决、裁定的,也不宜对当事人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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