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濠梁之辩”中,话题的焦点是“异类能不能相比”与“异类能不能相知”的问题。庄子根据“鱼出游从容”断定是“鱼之乐”。惠施提出“子非鱼”之句的反驳,明确表示了“子”与“鱼”是异类,不存在“相比”、“相知”的问题。
庄子“子非我”之句的再反驳就开始诡辩了,他把惠施说的异类不可以相知、相比的“子”与“鱼”偷换成了“子”与“我”,从而把同类可以相知、相比的“子”与“我”说成是不可以相知。在这里,庄子以“构造法”偷换话题,违反了在一个论辩过程中“论题必须同一”的同一律要求。惠施当然不会善罢甘休,马
上一篇:不闻机杼声
下一篇:甜妹
相关文章
请循其本
06月08日
濠梁
10月16日
最新文章
集省
静以修身的以
马蒂
紫菜酱
花茶有哪些
马上花
热门文章
梦到很多小蛇
衣服染色怎么办
十二生肖之首
pta是什么材料
空调制热慢
vivo和oppo是一家吗